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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式统一预约平台呈蓬勃发展的趋势

 发布时间:2015-01-07

  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问题,改善医院系统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就医,卫生部于2009年9月下发了《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为全国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意见下发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各地对预约服务均展开了积极地探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刘盛东等人在《中国医院》杂志2012年第4期发表了《我国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现状分析》文章。文章指出,目前预约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分四种模式,第一种是自建,由医院投资,自主开发并负责相关的业务运作与管理,如广东省人民医院等;第二种是区域内多家医院联合共建,并与第三方平台和运营商合作,即所谓的管理外包,开发、运营维护由第三方负责,医院承担门诊信息的管理维护等其他配套业务,如武汉同济医院等;第三种是由地方政府组织委托第三方平台,再吸纳当地医院加入,例如北京、上海、广州均已建成区域性的统一预约平台,浙江省政府主办了覆盖全省多家医院的统一预约平台;第四种是由行业性组织牵头,建立全国性统一平台,即由中国医院协会和健康报主办的全国集约式预约系统,该集约式模式率先在山西太原开展,把运营商、金融机构、数据平台各方力量集中在一起,实现预约号源数据的统筹分配和管理。目前该四种模式同时存在,各有其适用的范围和环境。集约式平台吸纳的医院数量越来越多,在百姓间的知晓度也越来越广,呈蓬勃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自建平台在区域性医院的应用依然活跃,人力物力的投入可以通过收取一定预约服务费进行弥补。

  文章认为,在预约诊疗服务的推进过程中,全国各地的规则不尽相同,大多根据地域特点和医院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百姓的就诊习惯而定,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改进。目前即使在应用集约式预约平台的情况下,各医院的预约规则仍然有别。预约诊疗的管理主要包括倒号管理、爽约管理、停诊的通知、投诉处理等内容。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是大势所趋,在政府的倡导下,各地区的医院都在着手建设集约式统一预约平台,全国性统一预约平台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的预约诊疗服务又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